工业炉厂家
免费服务热线

Free service

hotline

010-00000000
工业炉厂家
热门搜索: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讯

8月1日起九江市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出新招

发布时间:2020-03-02 13:59:16 阅读: 来源:工业炉厂家

药品颜色需醒目,经营面积不小于80㎡,200米内不得有第二家

九江新闻网讯(江于桥 李毅 记者 程静)近日,晨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1年职工个人账户在市本级定点药店使用达4724.34万元,人均达262.03元,个人账户使用率平均达42.71%。为加强定点药店规范化管理,自2012年8月1日起,市人保部门将对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实行新举措。

药店颜色四统一

8月1日前,我市323家定点零售药店(其中市本级48家)需设立统一医疗政策宣传栏,悬挂于店内醒目位置;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制作医保药品标签;统一制作定点药店配药流程图和监督举报牌;统一悬挂定点零售药店定点铜牌和资格证书。

最终做到,百姓对定点零售药店一目了然,分得清哪些是定点药店;区分医保类药品和非医保类药品,便于百姓管好用好自己的医疗保险本和自己的个人账户里的钱。

申请定点药店需达6条规定

根据省厅要求,在市区的定点药店经营药品品种(不含中药饮片)不少于1000种,其中《江西省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不少于药品总量的85%。

不仅如此,对新申请的定点药店准入有要求:1、经营地址相对稳定,药店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签订3年以上的有效租赁合同或协议;2、《药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GSP认证证书》等证照齐全,营业时间保证有一名以上执业药师在岗,营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3、经营面积不少于80平方米;4、定点零售药店之间的间隔距离应控制在200米以上;5、全员参加社会保险和签订劳动合同;6、批准的定点药店数量控制在零售药店总量的35%以内。

年底定期年审

每年12月1日至30日,各定点零售药店必须向批准定点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年度医疗保险检查申请,未提交年检申请的定点药店视为不合格单位,下一年度内取消其医疗保险定点资格。

南京甲康医院

昆明中研甲状腺医院

武汉玛丽亚妇产医院

深圳肤康皮肤病医院